警戒线已破!所有试点纳税人均可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9-02-22 11:07:56 0 0

所有试点纳税人均可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未超过月(季)免税销售额不再是警戒线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由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上述8个行业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从2016年8月1日起,先在部分地区(北京等91个城市)的住宿业开始试点(同年11月起全国住宿业纳入试点范围),后又陆续扩围至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加上本次扩围的3个行业,至今共有8个行业纳入试点。


就试点的相关规则而言,先后试点的8个行业适用的政策基本相同,但本次对新纳入试点的3个行业较先前的5个试点行业,有一项非常重要的规定发生了变化,那就是“未超过免征增值税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




前面5个试点行业,都要求是“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而当时的政策,均是规定“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这也就意味着月(季度)销售额不超过原月(季度)免征增值税销售额的按期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未超过免征增值税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即使属于试点行业,也不属于试点纳税人。未超过月(季)免税销售额,成了试点行业小规模纳税人能否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警戒线。


虽说不管是现在还是以前,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均是原则上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换而言之,也就是对于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但就实质而言,享受免税就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能享受免税,与未超过免征增值税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纳入试点纳税人范围,有没有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因为,如果允许未超过免征增值税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那纳税人也可以选择不享受免税(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就是;而不将未超过免征增值税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纳入试点纳税人范围,不允许其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意味着其即使愿意就已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也没有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况且,在实务中,对于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期如何掌握,也是一个颇有争议、难以实操的问题。究竟是只要某个月的销售额超过了3万元(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就可以纳入试点范围,永久获得试点资格,以后不管销售额是否超过标准都一直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在月(季)销售额超过标准后取得试点资格,而后续某个月的销售额达不到3万元(季度9万元)时,就取消试点资格,次月起不能再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了?等等。 




2019年伊始,在将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月销售额上限由原3万元提升至10万元(季度销售额上限由原10万元提升至30万元)后,从3月份开始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扩围,取消了原来的月(季度)销售额须超过免征增值税销售额才可以成为试点纳税人的限制,凡是新增试点3个行业的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为试点纳税人。


不仅如此,为了进一步便利小微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次政策还实行了追溯调整,对于前期已试点的5个行业,与本次新增的这3个行业均享受同等政策,上述8个试点行业的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为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均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再受月(季度)销售额标准的限制。


也就是说,自2019年3月开始,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未超过30万元)的试点行业所有的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均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同时,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此外,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从此,未超过月(季)免税销售额不再是试点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否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警戒线。



来源:税海涛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