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生产经营急用的一次性维修配件。
金额在预算内3000元以内,由中心负责人批准,直接现金采购。
其余物料采购都必须通过采购部办理采购业务,使用单位可以按节约本部门费用角度,推荐提供质优价廉的物料配件供应商给采购部。
采购部如无更优供应商时,应予采纳。
2)对采购报价审批。
大宗物料采购报价,由采购供应部初审,报审计中心核价,由供应商管理部负责人审批。
大宗、进口原料、比报价提价的物料、高于新产品报价的物料,报老板批准。交采购部采购。
3)对采购合同审批。
物料采购分零星采购和批量采购两种。
零星采购的标准为每单总金额1000元以下,超过的为批量采购(包括设备购置、维修)。
采购合同及订单:包括生产物料、办公用品、IT设备、固定资产、工具器件、维修材料、网络、知识产权服务等物资或服务的购买合同。
具有合作以及其它经济活动的相关部门为合同经办部门。
由采购供应部负责,合同经办部门协助,起草合同,与合同签约方谈判、协商,确定具体合同条款。
签订合同,采购供应部及合同经办部门必须尽职履行调查义务。
包括:对方是否是合格的签约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是否有经营权、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情况是否良好,对方签约人是否具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相应的代理权限等。必要时提请法务部协助调查。
合同模板的管理。
合同模板,是指为某一相对固定的业务活动长期、重复使用而事先拟定的合同范本,由法务部门或委托法律顾问根据业务部门需要负责起草、修订和管理。
签订合同,应尽量采取公司拟定的合同模板,或以公司的合同模板作为谈判的基础。具体合同中,需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修订或增补、删除相应的条款。
财务部负责审查合同中的财务条款,对合同进行必要的价格监控和审核,审核采购数量依据经审批的“物料请购单”,价格按经审批的“报价单”,签订合同时相关基本条款是否明晰。
加强与采购、销售、价析和研发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对相关部门提交的合同做好归档、保管。
财务部对合同的付款方式条款。
按公司规定一般为月结60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月结30天,现金方式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含税的,在开发供应商审批阶段,供应商开发部应说明理由,并经财务负责人同意。
否则有权对付款条款进行否决,除非业务部门能作出有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