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到厂时,首先报Q员应先对来料进行外观检查,确定是否有任何外箱、运输损毁。并核对“送货单”与“订货合约”中数量、品名等相关资料是否相符。必要时可联络相关仓库派员协助点收货物。
1)如发现来料损毁或来料错误。
即时拒收或退货,如供应商未能即时收回,则应将有关问题记录在“送货单”上,并要求供应商签名作实,通知部门主管处理。
2)如若发现数量不足时。
记录有关实收数量及日期以“送货单”和记录在相关的“订货合约”上。要求供应商在“送货单”上签名确认,通知部门主管联络采购组负责跟进处理.
3)如发现来货数量多于采购或送货要求时。
应征询采购人员以决定是否全数纳入或退回过多之物料 。
所有被发现损毁或来错货的物料均需注明“不合格”或“待处理”标签,并与合格品分开摆放。
物料数量、外观等核实无误后,报Q员依实际情况指挥搬运工将物料放于合适的待检区域,在“送货单”上签名盖章确认,自留两联单据,其余签回给供应商。
4)如若来料是免检项目物料。
报Q员可依据“送货单”开具“来料报Q入库单”,并在单上注明免检,作好免检标识后通知各相关仓库办理入库手续。
来料是非免检项目物料,报Q员依据“送货单”开具“来料报Q入库单”交由品管部IQC组进行来料检验。
IQC检验后,报Q员依据IQC签回的“来料报Q入库单”,将合格物料联同“送货单”、“来料报Q入库单”一齐派员送交至各相关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对于不合格之物料,将不合格物料移至不合格区直至收到有关处理方法为止。
5)如若物料属于急料放行之物料。
应依据《例外放行管理办法》执行,在有相关授权人的批准后方可放行物料。
各相关仓库在收到报Q组送来之物料后,仓管员应认真核实“送货单”、“来料报Q入库单”与“订货合约”是否相符。
6)清点细数,如发现来料不足或包装等方面有异常。
在“报Q入库单”上写明实收数量。同时书面通知部门主管给予联络解决。
各相关仓库在核实各相关资料无误后,签收 “来料报 Q 入单”与“送货单”。将签名后的“送货单”与“来料报Q入库单”一份送交MC组,“来料报Q入库单”一份自留用作记帐凭据。
MC组对应MC审核签名后将“送货单”及“报Q入库单”财务一联送交财务部作为帐款结算依据。
仓管员将合格的物料移至仓库的适当摆放区域,依“来料报Q入库单”更新台帐与电脑记录。